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建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JD2019BJ-011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9年6月2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如有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2019年7月2日统一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同时在招标文件发 售的网站进行发布。 |
5 |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建德,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6 |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能够证明小微企业的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7 |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现场踏勘:无。 |
10 |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
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技术文件、资信文件各正本1份,副本5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资格后审证明文件1份(详见第二章第十一条)。 |
12 | 提供的样品:无 。 |
13 |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7日14:30时整 |
14 | 投标地点: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三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2号开标室 |
15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17日14:30时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2号开标室 |
16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网站。 |
17 |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8 | 中标通知书: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2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 |
19 |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具体时间按中标通知书) |
20 | 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按合同总金额的5%交到采购单位指定的账户(可以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合同履行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满壹年,经回访无质量问题,凭余款结款申请、《建德市政府采购回访意见单》、合同复印件办理结算手续。 |
21 |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
22 | 最高限价(即预算价):标项一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元),标项二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
23 |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
24 | 投标文件的***期:90天。 |
25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