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频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电针治疗仪等康复设备招标公告【许昌市中心城区社区老年康复服务】
发布时间:2019-06-27 13:41:44
来源: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admin
中频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电针治疗仪等康复设备招标公告【许昌市中心城区社区老年康复服务】
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受许昌市民政局的委托,对“许昌市中心城区社区老年康复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城区社区老年康复服务
(二)项目编号:ZFCG-G2019081 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在中心城区10个办事处开展社区老年康复服务,每个办事处派出3人医疗服务团队,每周2天到社区坐诊、康复理疗。每个办事处开展康复服务的仪器设备包括中频治疗仪1台(四组)、微波治疗仪1台、TDP治疗灯4台、电针治疗仪4台、治疗床5张。为办事处所有社区居家老人免费提供康复理疗服务,包括针灸、中频、微波、康复训练指导等;为老人开展免费体检活动,重点对中风后遗症、颈肩腰腿疼等各种骨科、康复疼痛科等老年常见疾病人群进行专项管理服务,降低发病率。本项目选定2家供应商中标,且各中标人最终得分需≥60分。
(五)预算金额:2080000元。最高限价:2080000元。
(六)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七)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市中心城区社区
(八)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需包括:内科、外科、中医科、急诊医学科、预防保健科、医学影像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三室。
(三)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许昌 许昌市政府网》发布。
七、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民政局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大道东段1516号市委市政府9号楼
联系人:孙培培 联系电话:0374-2965636
集中采购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68687
许昌市民政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