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仪、红外辐照治疗装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仪、红外辐照治疗装置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CLF0119GZ07QY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梁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50、1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20-891691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梁女士 020-87651688-150、16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 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7、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或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一一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点击网站右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与下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401)报名资料通过后,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账号:9550880004679000499000001)】,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