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BYHT(CG)2019-12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第 一包:医疗设备 | 2446840 | 听诊器、胎儿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身高体重计、诊察床、观察床、急救箱、医用冰袋、医用多普勒胎心仪、火罐一套、艾条灸器、刮痧板、便式雾化吸入器、红外线治疗仪、紫外线杀菌灯、污物桶、血糖仪、调剂台、输液架、治疗车、有盖方盘、治疗盘、氧气瓶、氧气袋、中频治疗仪、产后访视包(包含配件) |
2 | 第二包:办公电器 | 1726400 | 冷藏柜、冷藏柜(单开门)、电视机、电热水壶 |
3 | 第三包:宣传制度资料 | 506300 | 组织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上墙资料 |
4 | 第四包:办公设备 | 2694180 | 台式计算机、针式打印机、数码多功能一体机、扫描枪、u盘 |
5 | 第五包:办公家具 | 1706480 | 办公桌、办公椅、调剂桌、档案柜、屏风、报纸架、三人长椅(银灰色)、药架 |
6 | 第六包:签约服务类 | 2490000 | 家庭医生智能签约服务终端 |
7 | 第七包:消防设备 | 49800 | 4KG干粉灭火器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有 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应具有采购设备相应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范围)、银行开户许可证;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法人本人投标需身份证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审计报告);
(4)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第 一包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设备有 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第六包投标人需具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8-17至 2019-08-28
上午: 10:30-13:30
下午: 16: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莎车县前进路小区2号楼4单元601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有 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应具有采购设备相应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范围)、银行开户许可证;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法人本人投标需身份证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审计报告);
(4)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第 一包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设备有 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第六包投标人需具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并准备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9-09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斜对面)
八、 开标时间: 2019-09-09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斜对面)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第 一包:医疗设备 | 4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 | 3002012819100033135 | 转账、汇款、非现金 | 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号:102881001659 |
2 | 第二包:办公电器 | 3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 | 3002012819100033135 | 转账、汇款、非现金 | 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号:102881001659 |
3 | 第三包:宣传制度资料 | 1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 | 3002012819100033135 | 转账、汇款、非现金 | 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号:102881001659 |
4 | 第四包:办公设备 | 5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 | 3002012819100033135 | 转账、汇款、非现金 | 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号:102881001659 |
5 | 第五包:办公家具 | 3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 | 3002012819100033135 | 转账、汇款、非现金 | 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号:102881001659 |
6 | 第六包:签约服务类 | 4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 | 3002012819100033135 | 转账、汇款、非现金 | 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号:102881001659 |
7 | 第七包:消防设备 | 1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 | 3002012819100033135 | 转账、汇款、非现金 | 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号:102881001659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艳霞
联系电话: 17690135006
地址: 莎车县前进路小区2号楼4单元601室
2、采购人名称: 莎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 吐尔洪
联系电话: 13899127995
地址: 莎车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莎车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丁洪
监督投诉电话: 0998-8512578
地址: 莎车县城南综合办公大楼1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