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福清市第三医院委托,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81]HH[GK]2019017-1、福清市第三医院2019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81]HH[GK]2019017-1
2、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三医院2019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500600 | 10012 | |||||
2 | 645000 | 12900 | |||||
3 | 616400 | 12328 | |||||
4 | 160000 | 3200 | |||||
5 | 204900 | 4098 | |||||
6 | 280000 | 56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2)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4)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2(2-1,2-2,2-3)、合同包3(3-10,3-11)、合同包4(4-1)。
(5)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6)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7)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投标产品资格 证明文件 | (1)投标货物若为第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由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备案凭证,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2)投标产品为进口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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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投标产品资格 证明文件 | (1)投标货物若为第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由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备案凭证,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2)投标产品为进口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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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投标产品资格 证明文件 | (1)投标货物若为第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由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备案凭证,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2)投标产品为进口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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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投标产品资格 证明文件 | (1)投标货物若为第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由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备案凭证,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2)投标产品为进口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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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投标产品资格 证明文件 | (1)投标货物若为第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由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备案凭证,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2)投标产品为进口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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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投标产品资格 证明文件 | (1)投标货物若为第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由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备案凭证,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在有 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2)投标产品为进口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8-26 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19-09-10 17: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9-18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9-18 09:00,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6号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清市第三医院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35号
联系人姓名:王健
联系电话:6282813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项目联系人:施经理
联系电话:88504672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2019-08-26